小说《八零:娇娇她被大佬宠上天》是作者“胖土豆”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南初陆霄骁的经历展开,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61858字,最新章节第75章 一胎二宝的梦碎了,小编非常喜欢这本书,爱看年代类型小说的读者朋友们无脑冲吧!这本书又名《八零:你抛妻另娶,我嫁人你哭啥》。
一、作品简介
小说八零:娇娇她被大佬宠上天是作者胖土豆所著,主角是南初陆霄骁。主要讲述了:“南初!”“你丈夫回来了!”腊月二十四,眼见要过年了。窗外的寒风呼啸而过,小河村银装素裹。灶房里,南初穿着一件洗的发白还带补丁的棉袄子,坐在小凳子上,洗着全家人的衣服。那水冰冷刺骨,手刚伸进,那泛黄的……
二、书友评论
狗血,非常狗血,这个小说就类似于女人不哭,春天后母心(不是说女主是后妈)那种狗血苦情剧。
这里面的人我都恨,为什么非要为难南初。她从没做过坏事,只是想好好的活着。
这是我看的写的最没有头绪的一本书微笑
三、作品赏析
“南初!”
“你丈夫回来了!”
腊月二十四,眼见要过年了。
窗外的寒风呼啸而过,小河村银装素裹。
灶房里,南初穿着一件洗的发白还带补丁的棉袄子,坐在小凳子上,洗着全家人的衣服。
那水冰冷刺骨,手刚伸进,那泛黄的肌肤立刻变得惨白一片,离开水面后,又紫红有些发肿。
提起衣服放在搓衣板上,直到双手变得僵硬、刺痛到麻木,她似没有感觉低着头继续洗着。
婆婆说家里柴火要用到年后,可能不够,用完了得花钱买,家里没钱,让她省着点,便没烧热水洗。
就在这时。
刘金花推门进来喊了一嗓子。
南初起初没有太大的反应,脑子里想着快点洗完衣服,给婆婆、小姑子、小叔子做晚饭。
突然!
她猛地抬头!
从片刻的呆愣到惊喜!
去京都读大学的丈夫回来了!
喜上眉梢,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在农村等了四年,天天盼着,终于将人盼回来了!
生怕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她急忙起身,匆忙之间不小心绊倒了脚下的凳子,来不及扶正,便三两步跑回房中。
扑到镜子面前时,却看见里面有些憔悴的容颜时,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秀眉微皱了一下。
这些年她给许家当儿媳妇,就像田里的老牛只知道埋头苦干,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伺候公婆。
还要带小叔子小姑子,下地干活的同时还要做家务,根本没打扮自己,此刻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都说男人娶妻,以贤惠为荣。
没了那姣好的容貌,就冲着她这些年的贤惠,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份上,他应该不会嫌弃自己吧。
想到这里她松了口气,伸手将耳边的碎发小心翼翼地撩到耳后,内心期待的同时又很害怕。
想着今晚他们应该会圆房,她就能成为他真正的妻子,小脸一红,笑着骂自己不知羞,想远了。
丑媳终要见丈夫。
她鼓起勇气准备出去。
却不想又被刘金花给拦住了,她欲言又止,说话都不利索了,“南初啊,你可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你男人……”
“还带回来……”
“一个女人。”
“两个孩子。”
“说……”
“是他妻子和儿子。”
最后一句话一出,南初如被泼了一盆冷水遍体生寒,他的妻子是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别的妻子。
她想。
或许是刘金花搞错了。
待走进堂屋,里面欢笑一堂。
烧了炕,热气逼人,嫌热,大家都把厚重的外套给脱了,但南初还是冷的打了一个寒颤。
四年未见。
她一眼便认出了许以安。
他是从小河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去京都读大学,如今再见,早已褪去了泥腿子样。
成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他衬衣上套着一件棕色毛衣,修身的裤子衬的腿又长又直,二分发型戴了眼镜,显得整个人书生卷气,文质彬彬,很是好看。
而他身边站着的女人。
烫了一头时髦的小卷发,穿着红色的毛衣,长裤下是一双高跟皮鞋,站在那就跟外国电影明星一般很有气质。
两人站一起。
可谓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那年轻漂亮又时髦的女人,就是他城里的妻子吧,在她对照下,她像农村三四十岁大妈。
顿时心里不是滋味。
她寄人篱下,还一无所有。
只有一腔真心也喂了狗,她拿什么和这个女人抢自己丈夫?
屋里这么多人。
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那女人就像家中女主人一般,大大方方地将面前的两个小男孩推到了公婆面前。
“爸,妈,这是你的大孙子,叫许从文,这是你小孙子,叫许从武,他们是双胞胎,三岁了。”
城里小孩长得白白嫩嫩,比乡下娃子好看多了,公婆将孙子抱在怀里,笑的合不拢口。
嘴里夸赞的话是一句接一句,“儿媳妇啊,你肚子就是争气,这一下就生两个大孙子,是我们老许家的大功臣啊。”
“站着干嘛,坐啊。”
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一面,南初站在那,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笑话,扯着嘴角想笑,却比哭还难看。
仿佛置身在黑暗的大海中,狂风暴雨,却不知向何处躲藏,不想难堪,正欲转身悄悄出去。
却不想婆婆喊住了她,“南初,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眼力见,没看见家里来人了吗?傻站着干嘛,赶紧去烧水泡茶啊。”
这一喊。
便吸引所有人注意力。
包括许以安也看向了她,眼神淡漠仿佛不认识。
南初身影一僵,脚下如灌铅一般抬不起来,自从她来到这个家后,便一直都是她在干活,婆婆也使唤习惯了。
可如今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儿媳妇,他们又以什么身份使唤她?又把她当成什么?鼻子一酸,眼尾微微泛红。
“这位是?”
见儿媳妇询问。
婆婆这才反应过来坏事。
有些事她一直没有对南初说,最开始是不知如何开口,到了后来,便想着再拖一拖。
等时机到了。
再慢慢告知此事也不迟。
拖到最后就忘了,如今两个儿媳妇见面,顿时慌了,但看着两个大孙子的份上,只能委屈南初了。
便开口给她安了一个新身份,“这是南初,远房亲戚家的孩子,爸妈都不在了,我们见她可怜,就让她寄住在家里。”
婆婆说到这的时候看向了南初,内心还是有些许愧疚,口气不由地放软了些,“这些年以安不在家,都是她在照顾我们,是个好孩子。”
说完又对南初介绍道,“南初,这是你大哥在城里娶的媳妇,和他一样是大学生,叫姜玉华。”
“她可是厂长的女儿,按规矩,你应该喊一声大嫂,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还是他们老师做媒。”
“你也别在这里傻站着了,你大哥大嫂侄子回来过年,长途跋涉,此刻也应该饿了,你赶紧去做晚饭去。”
“我记得家里买了肉和面粉,正好一家团圆是值得庆祝的好日子,我们晚饭就做饺子吃。”
“对了,你大哥要喝酒,你再去跑趟你三叔家,要瓶酒来,不要掺水的假酒,要他珍藏。”
南初站在那,没动。
张嘴几次想要说什么,都被婆婆强势打断,不对,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婆婆了,应该喊一声许母。
原本不想哭,可那泪水像断线的珍珠怎么也抓不住,质问的话语也堵在喉咙,问了有什么用?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都三岁了,加上十月怀胎,也就是说,两个人刚去上大学的时候就搞上了。
与其被人看笑话,还不如体面地离开这里,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她垂下眼帘后退一步。
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屋里还传来许母的斥责声,“南初这孩子就是被我们惯的有些小性子。”
“爱慕虚荣,看见咱们大队的大队长女儿刘金花穿皮鞋,她也想要,我没给她买。”
“这不。”
“大过年的闹脾气。”
“不管她,我们继续聊你们。”
“虽然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在我们乡下,还是要办酒,大家才承认你们是夫妻。”
“不如过年前。”
“请亲朋好友来吃饭。”
南初离开许家,却一个人都没追来,内心的悲凉无处可藏,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呜咽,只能麻木地向前走着。
没有钱。
没有家。
没有家人。
看着白茫茫的前路,竟然不知何去何从,狂风呼啸而过,让她感觉到这个冬天格外冷。
冷到血肉冻成冰,冷到骨子里都有了缝隙,疼,特别疼,疼到她呼吸不过来,很想解脱。
走到河旁,止了步。
六年前,父母带回来一个女孩说是他们亲生女儿,将她赶出家门,当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不允许带走。
大冬天,没有钱的她,无地可去,想去找工作,厂里都不缺人,邻居见她可怜将她带回家。
谁知道醒来。
就被卖到乡下给植物人冲喜。
当时想着,家回不去了,不如留在这也是一个活路,她嫁了,摆了宴席,没有领结婚证。
谁知道新婚夜,丈夫醒了。
看到她这个新婚妻子后直骂荒唐,从未碰过她,却又没赶她走,直到他考上大学再也没回来。
再见却等来背叛。
如今城里的家人不要她了,她的户口也落在了许家,没有介绍信想离开都不行,身无分文,靠着她双腿走出农村又何去何从?
如果她死了。
许以安会不会愧疚?
包括父母、婆婆他们这些人会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呢?这个念头涌上心头便一发不可收拾,犹如那罂粟迷人心智。
如果有来生,希望有人能够爱一下自己,哪怕只是一分钟,南初闭上双眼纵身一跃,坠入寒冷的冰水之中。
小说《八零:娇娇她被大佬宠上天》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