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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4

李浩的大姑:“@林晚,小晚啊,做人要懂得感恩。当初要不是张兰点头,你能进我们李家的门?”

李浩的二叔:“就是,长辈给的东西,那叫『赐』,人家想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为了这点钱,闹得家宅不宁,太不像话了!”

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表嫂:“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自私了,一点家庭观念都没有。婆婆都气病了,当儿媳妇的连个面都不露,心真狠。”

更有甚者,开始内涵我的父母。

“哎,这都是爹妈没教好,没家教的女儿,才会这么对婆婆。”

看着这些颠倒黑白的言论,我气得浑身发抖。

他们甚至不给我辩解的机会,你一言我一语,直接给我定了罪。

我没有在群里和他们对骂。

因为我知道,跟一群不讲理的人争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默默地截下了所有人的言论,保存了证据。

然后,我平静地打开通讯录,找到了当初购买三金的那家金店的电话,拨了过去。

我报上了大概的购买日期和李浩的名字,请他们帮忙查询一下具体的克重和当天的购买发票信息。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过恳切,也许是店员业务熟练,很快,一张电子发票的截图就发到了我的微信上。

看着发票上的信息,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我回到那个“相亲相爱”的群里,将这张发票图片,清晰地发了出去。

发票抬头,是李浩的名字。

购买日期,是我们婚前一个月。

商品名称:足金手镯、足金项链、足金耳环。

总金额:两万九千八百元整。

然后,我开始冷静地在群里打字,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钉子,狠狠地钉在他们的脸上。

“各位长辈,这是当初李浩为我购买三金的发票,

有几个事实,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下。”

“第一,发票日期是婚前。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婚前赠与,是我林晚的个人财产,与李家无关。”

“第二,当初的购买金额是29800元。如今张兰女士不仅要收回本金,还要我为金价的涨幅买单,一共支付给她十万元。

我想请问各位,谁家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是奔着投资增值和日后索回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李家是开当铺的,专门做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群里瞬间死一般的寂静。

过了足足一分钟,才重新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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